電纜保護管的選用
- 最后修訂:2020-11-26 10:48:33
GB50217-2018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 GB51348-2019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
一、設計依據(jù)
GB50217-2018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
GB51348-2019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
GB/T20041.1-2015電氣安裝用導管系統(tǒng) 第一部分:通用要求
GB/T3091-2015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
DL/T802電力電纜用導管技術條件
JGJ232-2011礦物絕緣電纜敷設技術規(guī)程
YB/T5305-2020線纜套管用焊接鋼管
Q/GDW11381-2015電纜保護管選型技術原則和檢測技術規(guī)范
工業(yè)與民用供配電設計手冊(第四版)
二、術語
氯化聚氯乙烯塑料電纜導管(CPVC)
硬聚氯乙烯塑料電纜導管(PVC)
硬聚氯乙烯塑料管(UPVC)
改性聚丙烯管(MPP)
熱浸塑鋼管(N-HAP)
碳素螺紋管(CFRP)
三、設計原則
1、電纜保護管內壁應光滑無毛刺,應滿足機械強度和耐久性要求,且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)、采用穿管方式抑制對控制電纜的電氣干擾時,應采用鋼管;
2)、交流單芯電纜以單根穿管時,不得采用未分隔磁路的鋼管。
2、暴露在空氣中的電纜保護管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)、防火或機械性要求高的場所宜采用鋼管,并應采取涂漆、鍍鋅或包塑等適合環(huán)境耐久要求的防腐處理;
2)、需要滿足工程條件自熄性要求時,可采用阻燃型塑料管。部分埋入混凝土中等有耐沖擊的使用場所,塑料管應具備相應承壓能力,且宜采用可撓性的塑料管。
3、保護管管徑與穿過電纜數(shù)量選擇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)、每管宜只穿1根電纜。除發(fā)電廠、變電站等重要性場所外,對一臺電動機所有回路或同一設備的低壓電動機所有回路,可在每管合穿不多于3根電力電纜或多根控制電纜;
2)、管的內徑不宜小于電纜外徑或多根電纜包絡外徑的1.5倍,排管的管孔內徑不宜小于75mm。10kV及以上電纜敷設的保護管內徑不宜小于150mm。
4、3根以上絕緣導線穿同一導管時導線的總截面積(包括外護層)不應大于管內凈面積的40%,2根絕緣導線穿同一導管時管內徑不應小于2根導線直徑之和的1.35倍。
5、有酸堿鹽腐蝕介質的環(huán)境應采用氧指數(shù)大于27的阻燃中型塑料導管,但在高溫和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不宜采用明敷。
6、電纜保護管使用壽命不應小于40年。